楚雄市中医医院二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2026-07-16
楚雄市中医医院二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对《楚雄市中医医院二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楚雄市中医医院二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楚雄市中医医院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楚雄市东山路66号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楚雄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88年6月,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是全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定点医院。
建设项目用地面积14460.79m2,总建筑面积34837.68m2(地上建筑面积:24380.32m2,地下建筑面积:10457.36m2)。新建门诊楼及医技楼1栋,地上六层,门诊部分七层、医技部分九层,总建筑面积28337.9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880.62m2,地下建筑面积10457.36m2;新建老年康复楼1栋,地上二层局部六层、地下一层(隔震层),总建筑面积6499.7m2。新建门诊楼及医技楼负一层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10457.36m2,车位总计285个,其中无障碍(3.6*5.3m)车位7个,微型车位(2.3*5.3m)车位40个、微型车位(2.4*5.3m)车位238个。地上车位共计106个,其中二期地上车位共计:40个(微型车位31个,无障碍车位5个、急救车位4个)。
楚雄市中医医院于2019年2月委托云南开发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楚雄市中医医院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9年4月2日取得《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楚雄市中医医院二期建设项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楚市发改批[2019]35号),后对建设内容进行变更,并于2021年3月15日取得《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楚雄市中医医院请求变更<楚雄市中医医院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的通知》(楚市发改便签[2021]4号)。楚雄市中医医院委托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编制完成《楚雄市中医医院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7月3日取得《楚雄市环境保护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楚市环许准[2018]21号)。
二期项目2020年8月29日开工建设,2025年11月18日通过工程竣工验收。
项目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后设置400个床位(一期200个,二期200个),预计门诊量为600人次/天。
项目自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调查因子 | 环保对策措施 |
废水 |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门诊医疗废水、检验科废水、住院病房废水、洗衣废水、餐饮废水以及中药制取设备清洗废水等几部分。 门诊废水主要由卫生间排出,通过门诊楼化粪池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消毒池处理达标后外排。住院病房废水经该楼化粪池处理后汇入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外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项目牙科无含重金属污染物的废水产生及排放,其余废液排入污水处理站。检验废液收集桶收集后经优氯净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洗衣用水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餐饮污水废水主要由食堂排出,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入医院总污水处理站。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预处理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要求。 |
废气 | 项目营运期项目区内主要废气影响为餐饮油烟废气、车辆尾气、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制剂室产生的废气、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和中药产生的异味等污染。 职工食堂厨房使用煤气或电为燃料,煤气或电为清洁燃料,灶具使用过程仅产生少量炒菜油烟气。地下车库设有通风系统及通风井,汽车尾气经空气稀释扩散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项目内备用发电机布置于地下设备房内,仅于停电时使用,使用过程所产生的燃油废气经收集管道收集后直接排放,通过空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中药加工所产生的粉尘较少,废气主要以无组织的形式于各生产点处外排,并最终通过门窗散逸至外环境。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污染的排放方式为无组织面源排放。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周界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甲烷排放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废气排放要求,厂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 |
噪声 | 建设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设备运行过程中,项目内就诊人员在活动等过程所产生的噪声,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所产生的噪声经房间隔声、选用优质低噪设备等措施及管理手段治理。建设项目日常管理加强设备维护管理,杜绝非正常噪声的产生,确保噪声不扰民。医院内设置禁止鸣笛标准,维护医院内声环境质量。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建设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固体废弃物 | 项目建成运营后,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中药制作和煎煮过程产生的药渣、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中产生的污泥以及食堂餐饮过程产生泔水。 项目所产生的医疗废弃物中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委托楚雄亚太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清运处理,废弃的一般性药品返回原供应商统一处置,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清运处置。中药材药渣、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楚雄市城乡投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清运。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固废处置率100%。 |
三、公众参与情况
为了解“楚雄市中医医院二期建设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受影响区域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弥补工程在设计、建设工程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该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本次竣工环保验收对项目周边的居民及单位发放了公众参与调查表。
本次调查采用发放问卷调查表方式,个人调查对象为项目周边的居民或工作人员,本次调查发出公众参与调查表10份,收回10份,回收率为100%。
通过对公众意见调查结果统计结果的分析可知:
100%的公众认为项目施工期噪声、扬尘、废水没有对其产生影响,没有扰民现象或纠纷。
100%的公众认为项目试生产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储运及处理处置没有对其产生影响,没有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
100%的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感到满意。
综上所述,通过对项目建设的公众的调查,被调查公众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过程没有产生环境影响,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没有不满。
项目于2026年7月12日通过了自主验收。
四、监测报告(表)放置地点
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纸质版、电子版)。
五、公示时间
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8月14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反馈方式
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18571035@qq.com
电话/传真:0871-63339220
通信地址:昆明高新区龙润路1号创新大厦A段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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