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宏康冶炼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2022-07-01
职业卫生项目公示表
项目名称 | 西畴县宏康冶炼有限公司 | |||||||||||||||||||
用人单位名称 | 西畴县宏康冶炼有限公司 | |||||||||||||||||||
用人单位地址 | 西畴县宏康冶炼有限公司位于莲花塘乡界碑村委会白沙地村牛场 | |||||||||||||||||||
用人单位联系 人及联系方式 | 李龙 13887651481 | |||||||||||||||||||
公示信息类别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 | 项目负责人 | 现场调查 | 现场采样 | 报告编制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
参与人员 | 张雪梅 | 张雪梅 | 黎志超 刘超 | 张雪梅 | 李龙 | |||||||||||||||
开展时间 | 2021年7月2日 | 2021年7月2日 | 2021年7月7日-7月9日 | 2021年11月25日 | 2021年7月2日 | |||||||||||||||
证明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监测的图像影像 | 现场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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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验收)情况(包括评审验收时间、主持人、评审验收人员、评价结论、评审及验收意见等): | 评审时间:2021年7月6日 专家组:王 羚、袁吉文 赖正华 验收意见: 一、《评价报告》评审意见 1.梳理评价依据,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务院国发[1987]第105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02]352号、《硅系铁合金电炉烟气净化及回收设施技术规范》YBT4166-2007等评价依据,完善评价内容; 2.补充物料分析内容;核实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进一步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分析与评价; 3.细化劳务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告知等调查内容,完善职业卫生管理评价; 4.细化超标原因分析,针对超标岗位及作业点提出针对性的整改建议; 5.根据专家提出的个人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 二、现场检查意见 1.加强现场管理,有效控制现场二次扬尘; 2.按《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2014]111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的要求,规范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和警示线,规范设置职业卫生公示栏; 3. 对粉尘作业人员配备N95防尘口罩,噪声作业人员配发耳塞;加强对作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培训及监管; 4.在外包合同中明确职业卫生管理责任; 5.编制一氧化碳中毒应急救援现场处置方案及高温中暑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6.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使用有效运行;加强对设备检修和有限空间作业的职业危害防控,有效控制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 7. 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规范开展包括劳务工的上岗、岗中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规范建立职业健康监护(个人及单位)档案; 8.按《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健康监护)等台账资料并规范管理。 | |||||||||||||||||||
评审(验收)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 企业因市场不景气停产,提交了整改承诺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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