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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09-10 12:08 | 阅读() | 评论(0)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现将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能量系统优化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能量系统优化工程

2)建设单位: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景罕镇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

4)总投资:4035.39万元

5)建筑面积:300m2

6)工程建设:本扩建项目不增加酵母生产的产能规模及不改变其工艺流程,在现有蒸发站基础上新增300m2MVR钢平台结构,不增加酵母生产的产能规模及不改变其工艺流程,不增设工作人员,其余依托原有项目生产车间及生产设备、辅助工程及公用设施,现有生产设施能够满足扩建后要求。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委托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活性干酵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完成《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活性干酵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下文简称原环评报告),并于2011年10月28日取得了云南省环境环境保护厅下发的环评批复(云环审【2011】272号)。2012年8月1日取得了陇川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陇国用(2012)第308号),该项目仅用地发生变更,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等均与原环评报告一致。建设单位特对项目用地变更情况委托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活性干酵母项目用地变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并于2013年2月7日取得了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该补充报告的复函(云环函【2013】36号)。年产2万吨高活性干酵母项目于2012年7月开工建设,2013年5月建成投产,达到年产2万吨干酵母产能。2014年7月,经安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批准,该公司实施二期改造和扩建,并于2014年10月委托宁夏智城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年产6000吨新型高活性干酵母产业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5年6月8日取得了德宏州环境保护局下发的环评批复,建设单位已于2015年7月完成扩建。

据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精神,为不断的降低能源的消耗,安琪公司于2016年12月办理环评手续,委托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17年1月13日取得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原陇川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陇环发[2017]3号文),在不涉及酵母生产工艺的改造,不新增酵母生产产能,从而不改变生产废水的产生量的情况下,增加一套机械式热能压缩蒸发器(简称MVR)系统,减少蒸汽用量,从而减少锅炉用煤量及废水排放量。

项目设计单位为上海帕克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苏共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于2017年11月开工建设,2019年6月竣工。2019年11月委托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保验收监测。

3、投资情况

总投资金额为4035.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84.49万元,占总投资的56.61%。

4、验收范围

项目全部工程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工程建设、规模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动。在污染治理工艺上,保留了保留了环评中的碱法去除硫化氢,未上酸法去除氨气。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阶段建设内容相比,建设地点、主体功能结构及生产规模不变,主要环境保护设施未发生重大变动,符合环境管理要求。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扩建项目为能量系统优化项目,主要目的是减少能耗,工程内容为新增一套机械式热能压缩蒸发器(MVR),包括机械式压缩泵及配套的降膜蒸发系统。利用甘蔗糖蜜生产酵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属于高浓度有机废水,由于其COD浓度非常高,可生化性能较差,因此处理难度很大,是当前非常难于处理的高浓度有机废水之一。

本项目是安琪酵母生产产生的高浓度废水前处理技术的优化,不涉及规模的变化,故第一次、第二次分离废水产生量不发生变化,进行了能量优化后,MVR机械热压缩蒸发浓缩系统蒸汽用量减少47.62%,故蒸发冷凝水量减少,污染物总量不变。蒸发产生的冷凝水进入工艺为IC厌氧-好氧活性污泥法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2、废气

扩建项目不新增有组织废气排放量,扩建项目完成后,产生的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是锅炉废气。

1)锅炉废气

扩建完成后,项目依托现有型号为DHX35-3.82/450-H1的35t/h循环流化床锅炉2台(一用一备),目前锅炉出力系数约为设计负荷的78%,进行能量系统优化后,锅炉的出力系数将削减为67%。锅炉燃料为曲靖市泰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原煤本项目IC厌氧反应器产生的沼气,原煤使用量33990t/a(单台锅炉使用量2146kg/h),根据煤质检验报告,原煤中干燥基灰分为26.44%,含硫量为0.96%。项目锅炉使用的沼气为本项目IC厌氧反应器产生,项目锅炉沼气用量为8095m3/d(单台锅炉使用量为168.65m3/h)。沼气中含有的H2S含量约为0.5%左右,项目产生的沼气经过Fe2O3·H2O脱硫处理后再进入沼气热风炉使用,Fe2O3·H2O脱硫处理效率为80%左右。

2)无组织废气

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是恶臭和粉尘,运营期间MVR蒸发系统处于密闭状态,异味等无组织废气不能扩散到空气环境中,本次扩建不新增恶臭及粉尘的无组织排放量,扩建完成后,恶臭及粉尘的无组织排放不变。

3)新增除臭设备涤气塔

涤气塔可以看作一种碱洗涤气塔,但它所用的碱液是由生物反应器连续生产的。在这个涤气塔中,含H2S的气体与洗涤液体逆向相接触,在弱碱性的环境下(pH:8~9),由于氢氧根离子的作用,涤气塔中会发生H2S的吸收反应,洗涤后的液体含硫化物,直接输送到生物反应器中,在反应器中硫化物被无色硫细菌氧化成单质硫,涤气塔中所用的氢氧化物在生物反应器内产生,不含H2S的碱性液体从涤气塔的顶部进入,这样在气相与液相之间产生了很大的浓度差,因此H2S去除效果,可以超过99%。小水量的排放液体不含硫,可以安全排放。

3、噪声

能量系统优化项目工程内容为增设套机械式热能压缩蒸发器,包括机械式压缩泵及配套的降膜蒸发系统。生产期间噪声源主要是风机、电机、循环泵、进出料泵、冷凝水泵以及真空泵机组设备噪声,生产设备采取了基础减震,生产设备均布置于室内,本身噪声亦不大,采用建筑墙体隔声。经过距离衰减和墙壁隔声后,对周围声环境无明显影响。

4、固废

扩建项目不新增固体废物的产生及排放量,扩建项目完成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及排放量不发生变化。

原有项目在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在使用及维修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分析,每年将会产生20Kg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需用铁制油桶将废机油统一收集暂存,在暂存点设置危险废物等标志,并定期交至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验收监测情况 

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2019年12月7日~8日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采样和环保设施检查,根据验收监测报告主要结果如下:

1、验收监测期间工况

2019年12月7日-2019年12月8日验收监测及检查期间,生产设备、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负荷为100%。

2、废水验收结论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经厂区原有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外排。经坤发环检字[2019]-11130号检测报告显示,现场检测时间2019年12月7日-8日污水总排口水质浓度最高值、平均值均达到《酵母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2-2010)表2中的直接排放标准,即:CODcr≤150mgL、BOD5≤30mg/L、SS≤50mgL、NH3-N≤10mg/L、总磷≤0.8mg/L。

3、废气验收监测结论

项目扩建后,运行期产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无组织颗粒物、恶臭等。经坤发环检字[2019]-11130号检测报告监测数据可知,现场检测时间2019年12月7日-8日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即周界外颗粒物浓度≤1.0mg/m3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有组织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相关限值,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2级标准要求。

4、厂界环境噪声验收监测结论

本项目运行期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机械设备正常运作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车辆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噪声。

经坤发环检字[2019]-11130号检测报告监测数据可知,现场检测时间2019年12月7日-8日项目厂界噪声监测值昼间在54.3-58.6dB(A)范围;夜间噪声值47.0-49.1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5、固体废弃物验收结论

扩建项目不新增固体废物的产生及排放量,扩建项目完成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及排放量不发生变化。

原有项目在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在使用及维修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分析,每年将会产生20Kg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需用铁制油桶将废机油统一收集暂存,在暂存点设置危险废物等标志,并定期交至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总量控制要求:

废气:扩建项目不新增大气污染源和大气污染物,扩建完成后:烟气量31049.573万m3/a,烟尘排放量为8.052 t/a,SO2排放量为8.353 t/a,NOx排放量为49.362 t/a。

废水:扩建项目运行后产生废水量减少,污染物浓度增加,因此废水中各项污染物排放量不变,扩建完成后:废水排放量为144.728万m3/a,COD排放量为11.487 t/a,BOD5排放量为2.116 t/a,氨氮排放量为0.723 t/a。

固体废物:扩建项目不改变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及排放量。

六、环境管理检查结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保管理部门批复等文件资料齐全,各项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环保设施运转正常。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环境管理措施基本落实。企业在建设中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在项目建设的各阶段,均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相关法规和“三同时”制度,手续完备,满足环境管理的要求。

七、验收结论

项目自立项到投入运行的全过程,能够执行环保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重视环保管理;落实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建议;设施运转正常;管理措施得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环保管理要求。项目建成后实现节能减排,对企业环保工作具有积极作用。

    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同意项目通过环保验收,验收报告等经修改补充后依程序上报。验收组经认真讨论后认为,该项目主要污染防治设施按要求建成,外排污染物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同意项目环保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八、公众参与情况

2021910日在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

七、公示时间

2021910日至20211010日止(含节假日)。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化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十一、反馈方式

建设单位: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   

电话:18313080549

邮编:678707                        

地址: 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景罕镇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厂内

 

验收监测单位: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871-63339220

传真:0871-63339220

   

    附件:《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专家评审签到表及验收意见

2021年9月10日

窗体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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